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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激发文艺创新活力

时间:2022年06月29日    来源:中国文艺网

        在4月26日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中国文联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的不利影响,组织了一年一度的“中国文联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落实中国文联“八五”普法工作部署,精心策划、有效带动,各级文联组织纷纷响应、积极参与。从白山黑水到雪域高原,从天山南北到海角天涯,中国文联、各全国文艺家协会和省、市、县级文联组织近60家单位,紧密结合各艺术门类特点和地域特色,创新普法形式、拓展宣传载体、搭建服务平台,开展了形式多样、精彩纷呈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在文艺界掀起了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文艺创新的热潮。维权行动专版将连续三期对宣传周的活动情况进行专题报道,本期为第一期。

栏目合办:中国艺术报社 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


 

文艺维权微信公众号

尊重知识,崇尚创新,

合力营造文艺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文联组织自律维权职能,推进《中国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维权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国文联“八五”普法工作的实施,在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在中国文联“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以下简称权益保护部)于4月20日至26日组织举办了“中国文联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本次活动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激发文艺创新活力”为主题,权益保护部认真组织、精心谋划,各全国文艺家协会、地方各级文联组织积极响应,通过组织作品创作、强化培训研讨,开展以案释法、搭建服务平台等内容丰富、各具特色的活动,形成了中国文联和各全国文艺家协会及省、市、县级文联组织联动的普法宣传效应。文艺界用实际行动营造了尊重知识、尊重创作、鼓励创新、繁荣文艺的良好氛围。

  一、精心策划、上下联动,掀起普法宣传的新高潮

  知识产权是文艺工作者的核心权益。多年来,中国文联大力倡导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的良好风尚,不断提高文艺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每年的“中国文联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已成为加强普法宣传、引领和带动团体会员维权工作的重要平台。为进一步扩大文艺知识产权宣传的影响力,推动文艺创新,繁荣文艺创作,中国文联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的不利影响,提早谋划、精心安排部署,倡议各团体会员同期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在权益保护部的指导和带动下,全国文艺家协会、中国文联直属单位、省级文联及文艺家协会和市县级文联组织积极行动、奋楫争先,开展了一系列文艺工作者喜闻乐见的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活动,在单位数量、参与深度和内容广度上都实现了突破,形成了多级联动的宣传效应,有力推动全国文联文艺维权一盘棋工作格局的形成。

  二、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呈现知识产权宣传的新亮点

  为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宣传周的感染力和传播力,中国文联和各级文联组织紧密结合各艺术门类特点和地域实际,巧妙借助各种艺术形式,充分引导文艺工作者参与普法宣传,生动彰显了知识产权宣传的文艺和文联特色,拓展了文联组织知识产权宣传的深度。一是组织作品创作,用艺术表达传播法治理念。权益保护部与中国艺术报社合作设计的宣传海报凸显了本次知识产权宣传周的主题,邀请艺术家创作的系列漫画生动诠释了版权对于文艺作品创作、传播、维权的重要意义。中国剧协、中国曲协邀请艺术家创作公益宣传短视频,中国民协开展知识产权周主题剪纸征集活动,山东、广东、甘肃等文联组织创作漫画、招贴画、书法、沙画等,吸引了文艺工作者的积极参与,用艺术的表达向文艺界传播知识产权保护的理念,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强化培训研讨,提升文艺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权益保护部举办“文艺作品和文艺活动的商标保护”网络直播讲座,中国摄协召开版权保护圆桌会议,北京、天津、江苏、浙江、江西、重庆、西藏等文联邀请法官、律师等讲授著作权法相关知识,合力提升文艺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三是开展以案释法,生动解读法律知识。中国音协以“一天一案例”形式普及法律知识,中国美协选取实际工作中典型案例配以漫画连续七日刊发,贵州省文联转载相关文艺维权案例,以更鲜活的方式帮助文艺工作者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文艺维权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感染力。四是搭建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服务常态化。内蒙古文联组建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及民间文艺版权服务工作站,湖南省文联建立文艺作品版权服务基地,向文艺工作者提供版权登记等相关服务,为全方位提供维权服务搭建平台,受到了文艺工作者的广泛关注和好评。

  三、丰富载体、拓展平台,取得普法宣传的新成效

  当前,互联网深度融入人民日常生活,已经成为新时代传播优秀文化艺术的重要载体,也是进行文艺普法宣传的重要阵地。今年,除在中国文联权益保护和出版管理工作平台和文艺权益保护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外,在中国艺术报社、中国文艺网等文联所属媒体的大力支持下,“中国文联知识产权宣传周”相关活动在《中国艺术报》、中国文艺网及其新华网客户端、微博、微信、抖音等受公众欢迎的互联网新媒体平台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初步形成了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短视频平台为主的全媒体融合宣传矩阵。“中国文联知识产权宣传周”相关报道在多家媒体的新华网客户端的浏览量累计达到120余万;中国剧协公益宣传视频在中国剧协官方微信号、新华网“文艺在线”栏目播出后,累计播放23.2万次;中国美协每日一案的宣传,仅新华社客户端首日点击量就达到41.6万;中国曲协公益短片《岔路》被学习强国APP在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当日作为配套宣传同步播出。各地方文联组织纷纷借助各自传播渠道,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其他地方主流媒体等平台进行集中宣传。借助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传播优势,“中国文联知识产权宣传周”普法宣传取得了新成效,极大扩展了文联组织知识产权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在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的不懈努力和全国各级文联组织的积极参与下,“中国文联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致力于提高文联组织和文艺工作者知识产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参与单位逐年增加,活动形式不断创新,普法深度持续拓展,已成为推进全国文联文艺维权工作的重要抓手。权益保护部将继续按照中国文联党组要求,认真推动《中国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维权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实施,严格落实中国文联“八五”普法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履行好文联组织自律维权职能,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本文配图为“中国文联知识产权宣传周”海报)

知识产权赋能文艺创新发展

  

“中国文联知识产权宣传周”主题海报知识产权赋能文艺创新发展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为大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着力提升业界的法律意识,在文艺界营造尊重文艺创作、尊重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良好氛围,用知识产权赋能文艺创新发展,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以每年的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契机,连年开展“中国文联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着力提高业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中国文联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已经成为中国文联文艺维权的亮点和品牌,在广大文艺工作者和文艺组织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成为引领和带动各全国文艺家协会和地方文联维权工作的重要推力。

  在中国艺术报社的大力支持下制作的“中国文联知识产权宣传周”宣传海报紧扣活动主题,突出文艺特色,用艺术的语言生动诠释知识产权对文艺创新的促进作用。原创海报一经推出就广受好评。宣传周期间,很多文联组织通过现场张贴、宣传屏播映、网络新媒体转发等方式进行了宣传展示,成为本次宣传周活动的亮点之一,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重视知识产权 繁荣戏剧事业

中国剧协邀请戏剧家录制知识产权保护公益宣传视频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剧协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明确指引、中国剧协分党组的坚强领导和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的有力指导下,依托法律顾问机制,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线上线下普法活动、开通维权咨询服务渠道、推进权益保护与协会工作深度融合,稳步有效推进广大戏剧工作者权益保护工作,促进广大戏剧工作者知法、守法、懂法、用法。

  在今年的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中国剧协积极响应“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凝聚文艺创新力量”的活动主题,精心制作知识产权保护公益宣传视频,并邀请陈小朵(中央歌剧舞剧院一级演员)、傅希如(上海京剧院一级演员)、王丽达(中央音乐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王乐君(中国剧协朗诵专业委员会成员、青年演员)等四位戏剧家,录制普法宣传视频。戏剧家们表示,文艺创作虽艰难,抄袭捷径不可取。保护原创,拒绝抄袭,戏剧工作者一直在路上。戏剧家们号召,“让我们一起胸怀敬畏,心存赤诚,用情用力讲好中国故事!”公益宣传视频在中国剧协官方微信公众号、新华网“文艺在线”栏目播出后,累计播放23.2万次,不仅促进了在戏剧界营造重视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戏剧工作者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尊重原创和鼓励创新,同时也以精彩生动的展示、深入浅出的说明,使社会公众关注知识产权保护在戏剧界的作用、理解戏剧界为何要以及如何实现知识产权的保护,进而增强全民的法治意识。

  此外,中国剧协也坚持开展各类常态化权益保护工作,如依托法律顾问机制,通过维权咨询服务渠道为广大戏剧工作者提供知识产权维权咨询;在各类线上线下培训中设立法律知识专门课程,邀请法律专家为学员们解疑答惑、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知识网络。今后中国剧协还将在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的指导下,为促进戏剧界权益保护氛围的提升、建设健康的行业生态作出更多积极贡献。

提升电影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中国影协制作的知识产权宣传周主题海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中国电影家协会自律维权职能,积极响应“中国文联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号召,中国影协特别制作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凝聚文艺创新力量——知识产权宣传周主题海报。4月20日,通过中国影协微信公众号发布知识产权宣传周主题海报,倡导广大电影工作者及电影从业机构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凝聚文艺创新力量,推动中国电影高质量发展。

  为维护电影工作者著作权,增强电影版权保护,邀请中国影协副主席、上海影协主席任仲伦,表演艺术家卢奇,优秀演员颜丙燕,优秀演员刘浩存录制“合法观影、尊重创作,推动电影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保护主题宣传片,倡导广大电影工作者和电影观众提高电影版权保护意识,促进电影繁荣发展。

  一天一案例中国音协普法微课堂

中国音协“一天一案例”普法宣传

  在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和“中国文联知识产权宣传周”来临之际,中国音协于4月20日至26日举办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活动,旨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国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维权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音乐界和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以“一天一案例”的形式在协会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专文推送,在音乐界引发了广泛阅读和转发,形成了良好的普法氛围。

  本次普法宣传紧扣音乐界实际、关注音乐人困惑、精讲音乐著作权条款、剖析从业者“雷区”,聚焦“著作权与所有权”“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表演权”“发行权”“广播权”“出租权”七个主题,将一个个业内常见、真实生动的典型案例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呈现出来,许多音乐家为这种“小切口”“微课堂”“接地气”的普法方式点赞。有长期关注知识产权的知名音乐家专门发来体会,表示协会推动知产普及、倡导原创光荣对于推动音乐界法治建设、鼓舞音乐家潜心创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利用微信公众号进行普法宣传的同时,中国音协还计划录制一批课程,以达到讲解更充分、阐释更深入的效果。计划邀请著名指挥家于海讲述成功推动国歌立法背后的精彩故事,一同感受他“十年不懈、为法执着”的初衷和历程;邀请著名教育家周海宏带领大家“走进音乐的世界”,欣赏音乐的美好、激发原创的自信;邀请知识产权领域律师朱玉子通过典型案例的全过程分析,介绍案件审理规则、剖析权属要点、讲解保护措施、提示侵权风险、示范诉讼技巧,指导大家提升法律实践能力。课程将作为协会“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培训的重要资源,以点带面形成更广泛的辐射效果,积极推动音乐界法治建设。中国音协将继续创新履职方式,持续加强“做人的工作”,凝聚原创力量,推动精品创作,以优异的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北京市文联开展文艺维权系列讲座和相关服务

北京市文联文艺维权线上讲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切实履行好北京市文联依法维护文艺工作者合法权益的职能,北京市文联于4月22日、 4月28日和5月10日面向作家群体、编剧群体和影视制片群体举办开展了三场文艺维权线上讲座。讲座主题围绕“文字作品”相关法律知识和实务热点,从不同群体的角度出发,探讨了出版合同、委托创作合同、文字作品影视剧化等法律问题,旨在帮助相关文艺群体了解文字作品涉及的著作权相关法律,指导他们如何签约、如何维权,以及如何管理自己的权利。总计约140名学员在线上聆听了讲座。系列讲座邀请了版权领域的资深律师作为授课老师,并在讲座后提供文艺维权现场咨询服务,鼓励学员在维权实操中进一步了解和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学员普遍反映,讲座内容紧跟学员切身需求,理论和实务相结合,讲课与咨询并重,很受用。

  今年北京市文联继续与北京市版权保护中心合作,为文艺家会员提供作品自愿登记服务,帮助广大艺术家做好确权工作,最大程度防范著作权纠纷发生。登记服务对象已扩大至13个文艺家协会会员。在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后,北京市文联利用讲座机会向会员大力宣传作品自愿登记制度以及市文联提供的代办服务。很多学员很感兴趣,并进一步询问登记相关要求。

  与此同时,北京市文联官网文艺维权专页一直为广大文艺工作者提供高质量的文艺维权普及文章,发布由北京市文联及专业版权机构主编并修订的《著作权法应用和维权实用手册》,并收集整理了文艺维权相关法律法规,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做好文艺维权法律服务。

天津市文联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

天津市召开文艺维权情况专题调研座谈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文联组织自律维权职能,在文艺界倡导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的良好风尚,提高文艺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按照《中国文联关于开展全国文联系统“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天津市文联近期开展了“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

  4月25日,天津市文联邀请天津市社科院副研究员刘中流就文艺维权领域相关政策法规及案例,从权利、侵权、维权、防范等四个方面进行详细解读,引导文艺工作者提高法律知识、维权意识和实用技巧,为文艺事业繁荣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讲座及调研座谈会由天津市文联党组副书记施琪主持,天津市文联权保部、组联部、事业发展部、文艺资源部、各文艺家协会相关人员及天津市社科院专家代表参加讲座。讲座后,与会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各文艺家协会负责人就本协会文艺维权的现状、特点、典型案例及意见建议进行交流,并就文艺维权方面的问题、难点与刘中流展开探讨。施琪强调进一步加强宣传文艺维权,不断提升文联组织依法维权的能力、水平的重要意义,并对做好文艺维权调研课题工作进行了部署。活动期间,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国文联法律志愿服务法律知识百问》等宣传材料200套。

  此外,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天津市文联还开展了天津市文艺维权情况专题问卷调研活动,专程召开专题问卷调研活动部署会,并将天津市文艺维权状况调查问卷以电子问卷形式发放给市各文艺家协会、区县文联的广大会员和工作人员,在市文联官方网站向全社会公布问卷调查及2022中国文联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信息。目前已收到问卷调查反馈近3000份,相关数据正在整理中。

  下一步,天津市文联将在“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的成果基础上,以开展《新时代做好文艺维权工作的探索与实践》调研课题为契机,进一步摸清天津市文艺维权现状,积极探索文艺维权的有效途径,切实保障好天津市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内蒙古文联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

内蒙古文联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内蒙古民间文艺版权服务工作站揭牌仪式现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文联组织自律维权职能,推进《中国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维权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实施,在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内蒙古文联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

  精心策划,高位推进。内蒙古文联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严格按照中央有关精神和中国文联安排部署,制定印发《内蒙古文联关于加强文艺维权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制度建设,落实顶层设计;提前策划部署内蒙古文联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了《著作权法》漫画版的绘制工作,在“内蒙古文艺”网站、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平台,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各大主流媒体广泛宣传,特别是将《著作权法》漫画版制作成册,在内蒙古文联和各文艺家协会组织开展的各类文艺活动中广泛发放,将其作为各文艺家协会新入会会员的标配文件进行发放,切实增强全区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文艺维权意识。

  增进联系,扩大覆盖。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内蒙古文联进一步以文艺维权为载体,积极拓展维权服务覆盖面,延伸工作手臂,能够更加主动、精准地将普法宣传内容推送到会员微信群,倾听文艺工作者的声音,同时开通了内蒙古文联文艺维权热线。制定了《内蒙古文联知识产权问卷调查表》,通过多种形式在全区文艺工作者中开展专题调研,进一步了解会员文艺工作者的权益状况和维权诉求,为下一步的维权工作提供指导意见;组织了内蒙古文联系统文艺维权工作专题讲座,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动员盟市、旗县文联工作者和基层文艺工作者,听取国内专家法律讲座,全面提升文联工作和文艺创作中的维权意识。

  强化抓手,落实工作。内蒙古文联努力落实《中国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维权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搭建维权服务平台打造文艺作品全产业链的维权服务,把维权工作从创作开始一直贯彻到文艺作品的全产业链。与自治区版权局、自治区版权服务中心共同组建“内蒙古文联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及“内蒙古民间文艺版权服务工作站”,为文艺工作者提供版权登记,并将逐步搭建文艺作品推介、展示、交易服务平台,努力实现文艺作品从创作到登记、展示、推介、交易、转化、应用,为全方位提供维权服务保驾护航。

吉林省文联组织学习研讨商标保护,强化维权意识

以农民画作为主要元素制作的知识产权周海报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吉林省文联干部职工仍在居家办公,但工作学习热情并未受到疫情影响。4月21日,吉林省文联组织权保干部、协会相关工作人员和文艺工作者收看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举办的商标保护网络直播讲座,每位学员都分享了学习心得。

  吉林省文联组联部干部李慧聪表示,通过本次讲座受益良多,在日后工作中,更要加强相关法律、案例的学习,学以致用。吉林省音协干部张梦竹认为,中国文联举办的这次培训,对文联工作者深入了解和掌握文艺类企事业单位参与经济活动所应注意的事项,提高对商标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期望今后能够参与更多类似的既有实用性又有理论性的课程,用以指导我们的工作和实践。吉林省书协干部王舜日谈到,艺术领域和艺术家应该给予作品版权、商标以足够的重视和关注。书法领域也不乏大量有代表性的IP,但商标意识相对淡漠。作为书法工作者,要引导广大书法家树立维权意识,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好自己的创作。吉林省曲协干部王明海介绍说,版权是对智慧创作的保护,商标则是商品的标志,这两项都是保护知识产权的核心,缺一不可;版权没有国界,商标有国界,版权没有类别,商标有类别;商标用于“行走江湖”,而版权是“随身衣物”;商标和版权同样重要。

  杂技新文艺群体代表施海军说,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精神财富和智力成果,具有高附加值和高流动性,我们文艺工作者更应该提升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力度和能力,学会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文艺品牌,切实有效地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农民画艺术家钱洪满说:“培训让我更加明白版权和商标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我们单位2021年被国家版权局评为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签约的民间艺术家(农民画家)从原来的不注重版权保护到现在尝到了版权保护的甜头,这都要感谢国家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好政策!我们要多学习,不侵权不违规,做知识产权的保护者和宣传员!”民间文艺家钱璐谈到,通过专家对一个个文艺作品商标侵权案例的分析,明白知识产权涉及到每个人的日常生活,特别是有知识产权的企业和个人,更应该提高保护意识,保护和利用好自己的知识产权。

(编辑: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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