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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曲艺家协会个人会员管理服务办法

   (2020年10月15日中国曲协八届七次主席团会通过)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中国文联深化改革的要求,落实《中国曲协深化改革方案》,切实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的基本职能,充分发挥协会在行业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和改进中国曲协个人会员工作,提升会员管理服务水平,根据《中国文联关于加强和改进各全国文艺家协会会员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国曲艺家协会章程》,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个人会员是中国曲协开展工作、管理服务的重要对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曲艺创作表演、教育研究、理论评论、组织管理、传播推广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赞成中国曲艺家协会章程的,可申请成为中国曲协个人会员。

第三条  按照《中国曲艺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细则》履行申报手续,经审核批准后成为中国曲协个人会员,享有中国曲艺家协会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中国曲协个人会员应认真执行中国曲协通过的各项决定决议,接受业务指导,反映人民群众对曲艺工作的愿望和要求,推荐新会员,按期缴纳会费。

第五条  中国曲协个人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参加中国曲协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对中国曲协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有退会的自由。

第六条 中国曲协主席团成员、专委会成员、理事会理事和牡丹奖得主、德艺双馨曲艺家应当发挥示范作用,引领和带动更多的个人会员为繁荣发展曲艺事业作贡献

第七条  个人会员应强化会员身份认同,增强会员意识,利用“互联网+协会”工作模式,及时更新信息资料展示创作成果,推动线上线下交流互动和一体运行

第八条  个人会员应提高道德引领力,采取培训研修、采风创作等多种方式,锤炼思想品格和艺术修为

第九条  个人会员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面向基层、深入生活,潜心创作,勤奋耕耘,用心倾情为广大人民服务。同时,注意发现培养有潜质的曲艺创演人才

第十条  中国曲协建立诉求表达处理机制、侵权纠纷调解机制、权益保护协调合作机制和法律志愿服务机制,提高个人会员的维权意识,切实保护其名誉权、著作权、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等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中国曲协成立青年工作者联盟、曲艺表演协作发展联盟等多种服务型自组织,搭建联络交流平台,营造共创共享共赢的良好氛围,为会员提供个性化多样化具体化的优质服务。

第十二条  个人会员应严格执行中国曲艺工作者行为守则及其实施办法,强化个人自律,追求人品艺品俱佳,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维护曲艺界的整体声誉和社会形象。

第十三条  中国曲协积极宣传优秀个人会员的先进事迹,完善对杰出人才的激励措施,引导广大会员做爱国为民、创新有为、宽容和谐、崇德尚艺的忠实践行者和模范弘扬者。

第十四条  个人会员应重视学刊用刊,发挥《曲艺》和《曲艺月报》在沟通情况、反映动态、交流经验、推动创作、培养人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第十五条  中国曲协切实把会员工作融入协会业务工作,综合统筹一体化推进会员队伍建设、常态化培训、主题创作实践、专业委员会(艺委会)建设、行风建设、文艺志愿服务等工作,充分利用曲艺名城、曲艺之乡、曲艺创作基地和曲艺工作站等,大力实施中国曲协会员携手筑梦计划,让会员动起来、活起来。

第十六条  个人会员应每年交纳一次会费,可采用网络支付、指定银行账户等多种灵活便捷方式收缴会费,60周岁以上个人会员可免交会费。

第十七条  中国曲协对个人会员实施负面清单管理。个人会员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章程等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提醒教育、谈话劝勉、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取消其中国曲协个人会员资格,禁止参加中国曲协举办的活动;情节恶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向当事人任职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对有劣迹的曲艺从业人员建立不良记录名单制度。

第十八条  个人会员如有丧失中国国籍、近5年未与所属团体联系、军籍会员所属部队要求退会等情况,所属团体会员应在查实后向中国曲协提出退会申请,经秘书长会审议通过后取消个人会员资格。在其恢复中国国籍、恢复联系、军籍人员转业或部队同意后,可由所属团体会员在一定时间考察后向中国曲协提出恢复会籍申请,秘书长会审议通过后恢复会员资格。

第十九条  个人会员如有违法犯罪、严重失德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经3次以上催缴仍拒绝缴纳会费等情况,所属团体会员应在查实后向中国曲协提出除名申请,经秘书长会审议通过后除名。被除名人员5年以内不得再次申请入会,除名满5年后再次申请视同新会员入会办理。

第二十条  个人会员如因常住地变更等原因,需改变所属团体会员的,可向现所属团体会员提出申请,并通过中国曲协予以协调处理。

第二十一条  个人会员去世后,由负责日常管理的团体会员整理其艺术档案,及时向中国曲协报送有关信息。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经中国曲协主席团会审议通过后施行,其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中国曲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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